海关总署拟全面推广1210保税进口跨关区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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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拟全面推广1210保税进口跨关区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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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就《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商品跨关区退货业务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0月25日。公告拟允许1210网购保税进口商品退运至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以外的其他区域,即实现「一点退全国」。 公告对参与主体和仓储提出要求:退货企业与收货仓储企业不得为失信企业;收货仓须设置专用区位、配备联网视频监控及仓储管理系统,并建立跨关区退货专用账册。 在申报清单放行30日内提出申请、45日内货物运抵的,相应税款不予征收,同时将对消费者个人年度交易累计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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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10月19日 04:00
海关总署就1210保税进口跨关区退货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0月25日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0月19日
- AMZ123 跨境快讯海关总署就1210保税进口跨关区退货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0月25日
海关总署就《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商品跨关区退货业务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5日。公告拟允许1210网购保税进口商品退运至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以外的其他区域,实现「一点退全国」,退货企业与收货仓储企业不得为失信企业,收货仓须设置专用区位、配备联网视频监控及仓储管理系统,并建立跨关区退货专用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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